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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押名词解释 质押

导读 今天来聊聊关于质押名词解释,质押的文章,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质押名词解释,质押,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。1、(1)抵押标的为...

今天来聊聊关于质押名词解释,质押的文章,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质押名词解释,质押,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。

1、(1)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;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(如有价证卷,票据等等)。

2、   (2)抵押物不移转占有;质物必须移转占有。

3、   (3)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,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;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,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。

4、   (4)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,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;以股票、知识产权出质的,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。

5、   (5)债务履行期届满,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,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、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,协议不成的,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债务履行期届满,质权人未受清偿的,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、变卖质物清偿债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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